太初歷 tai chu li詞語解釋:
漢歷法名。漢武帝太初元年鄧平﹑落下閎等人所造。把一日分做八十一分﹐故又稱“八十一分律歷”。《太初歷》第一次把二十四節氣訂入歷法﹐以沒有中氣的月份為閏月;推算出135個月有23次交食的周期。從漢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起到東漢章帝元和二年(公元85年)止﹐共施行188年。原著已佚。
相關解釋:
一日:1.一晝夜;一天。
2.一個白天。
3.猶昨日。
4.某日,過去的某一天。
5.他日。指將來的某一天。
6.整天;成天。
7.副詞。一旦。表示忽然有一天。
8.副詞。一旦。表示如果有一天。
9.謂短暫;一時。
東漢:朝代,公元25-220,自光武帝(劉秀)建武元年起到獻帝(劉協)延康元年止。建都洛陽。也叫后漢。
元年:1.帝王即位的第一年。
2.指帝王改換年號的第一年。如漢武帝劉徹第一個年號是建元,建元七年改換年號為元光,這一年就是元光元年。
落下:復姓。西漢有落下閎。見《漢書.律歷志上》。
公元:國際通用的公歷的紀元,是大多數國家紀年的標準,從傳說的耶穌誕生那一年算起。我國從1949年正式規定采用公元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