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尉司

宣尉司 xuan wei si
詞語解釋
即宣慰司。亦借稱宣慰使。
相關解釋
宣慰使:
官名。唐元和十四年,平淄青節度留后李師道,分其地為三鎮,以楊于陵充淄青十二州宣慰使。此是臨時性差遣,不為常制,見《舊唐書.楊于陵傳》。元代為宣慰使司長官。至明清時不設于內地,而專設于西南少數民族地區,為土司世襲之官。參見“宣慰司”。
宣慰司:
元置宣慰使司,管理軍民事務,分道掌管郡縣,為行省和郡縣間的承轉機關。明清時不設于內地,而獨存于土司。參閱《文獻通考》卷六十﹑瞿蛻園《歷代職官簡釋》。

● 司 s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