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主體

投資主體 tou zi zhu ti
詞語解釋
擁有企業資本金一定份額的投資者。中國企業的投資主體有:國家(受權投資的政府部門或機構)、法人單位、個人(社會個人或企業職工)、外商等。
相關解釋
一定:
1.一經制定;一經確定。
2.固定不變;注定。
3.規定的,確定的。
4.必然;確實無疑。
5.表示堅決。多用于第一人稱。
6.某種程度的;適當的。
7.特定。
8.猶統一。
份額:
在總份數中的一定比例。如:把節能所得效益的一定份額撥給企業。
法人:
法律上指根據法律參加民事活動的組織,如公司、社團等。法人享有與其業務有關的民事權利,承擔相應的民事義務(區別于‘自然人’)。
個人:
①一個人(跟‘集體’相對):個人利益服從集體利益 集體領導同個人負責相結合。
②自稱,我(在正式場合發表意見時用):個人認為這個辦法是非常合理的。
受權:
接受國家或上級委托的權力(做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