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訴 ke su詞語解釋:
代人妄興訴訟,謂之“客訴”。
相關解釋:
訴訟:司法機關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參加下,為處理案件而進行的活動。刑事訴訟中還有公安機關參加。以起訴、審判、執行為基本階段,刑事訴訟中還包括偵查(就公訴案件而言)。司法機關(刑事訴訟中還包括公安機關)在訴訟中處于主導地位。因案件性質不同,分為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
代人:指繼任者。
● 訴(訴)
su ◎ 敘述,傾吐:告訴。訴苦。訴愿。訴衷情。傾訴。
◎ 控告:訴訟。控訴。上訴。申訴。敗訴。撤訴。
● 客
ke ◎ 外來的(人),與“主”相對:客人。賓客。會客。不速之客。客氣。客卿。
◎ 外出或寄居,遷居外地的(人):旅客。客居。客籍。客死。
◎ 服務行業的服務對象:顧客。乘客。客流量。
◎ 指奔走各地從事某種活動的人:說客。政客。俠客。
◎ 在人類意識外獨立存在的:客觀。客體。
◎ 量詞,用于論份兒出售的食品、飲料:一客冰淇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