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法

八法 ba fa
詞語解釋
1.周代管理百姓的通法。
2.明初吏部考察官吏﹐不稱職的分老疾﹑疲軟﹑貪酷﹑不謹四項。成化時加才力不及一項。清代分貪﹑酷﹑疲軟無為﹑不謹慎﹑年老﹑有疾﹑浮躁﹑才力不足八種情況﹐而分別加以處置﹐稱八法。
3.漢字筆畫有側(點)﹑勒(橫)﹑努(直)﹑趯(鉤)﹑策(斜畫向上)﹑掠(撇)﹑啄(右邊短撇)﹑磔(捺)﹐謂之八法。多以指書法。
相關解釋
不謹:
1.不敬慎;不小心。
2.指行為放蕩。
3.舊時考核官吏的條款之一,謂所作之事不合為官體統。
管理:
①負責某項工作使順利進行:管理財務丨管理國家大事。
②保管和料理:管理圖書丨公園管理處。
③照管并約束(人或事物):管理罪犯丨管理牲口。
處置:
①辦理;安排:處置不當。
②懲辦;發落:量刑處置。 
疲軟:
①疲倦乏力;不振作:近來他顯得神情疲軟,無精打采。
②指行情價格跌落,很難回升:市場疲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