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舉

條舉 tiao ju
詞語解釋
1.謂申明法制,依法律行事。
2.逐條舉出。
相關解釋
申明:
鄭重宣布、說明:發表嚴正聲明|聲明支票作廢。
行事:
1.辦事;從事。
2.所行之事實。
3.出使之事;行人之事。
4.指行房。
5.往事;成事。
法制:
統治階級按照自己的意志,通過政權機關建立起來的法律制度,包括法律的制定、執行和遵守,是統治階級實行專政的方法和工具:健全法制 增強法制觀念。
逐條:
一條條;一條接一條。如:逐條修改審定。
依法:
1.按照已有的方法。
2.按照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