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部

法部 fa bu
詞語解釋
1.唐時皇宮梨園訓練和演奏法曲的部門。后借指教坊或法曲。
2.清代掌司法的官署。
相關解釋
部門:
組成某一整體的部分或單位。
訓練:
有計劃有步驟地通過學習和輔導掌握某種技能:軍事訓練|電腦訓練班。
梨園:
據說唐玄宗曾教樂工、宮女在‘梨園’演習音樂舞蹈。后來沿用梨園為戲院或戲曲界的別稱:梨園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