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請它比

奇請它比 qi qing ta bi
詞語解釋
謂于法律正文以外﹐另行請示或比附他例判案。
相關解釋
比附:
〈書〉拿不能相比的東西來勉強相比:曲為比附。
判案:
1.謂政府官員批閱公文,處理政務。
2.猶結論。
以外:
表示在一定的范圍﹑處所﹑時間﹑數量的界限之外。
正文:
1.著作的本文,區別于“序言”﹑“注解”﹑“附錄”等。
2.本字。
3.指合乎正常寫法的文章。
法律:
由立法機關制定,國家政權保證執行的行為規則。法律體現統治階級的意志,是階級專政的工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