緝捕

緝捕 ji bu
詞語解釋
1.搜捕。
2.亦稱“緝捕使臣”。捉拿罪犯的衙役。
(1) [seize; arrest;apprehend]∶搜捕
緝捕在逃兇手
(2) [arrester; arrestor]∶亦稱“緝捕使臣”。捉拿罪犯的衙役
免叫緝捕闖門來
當日緝捕使臣押下文書,捉掌犯人魯達
相關解釋
緝捕使臣:
宋代專管緝捕罪犯的低級武官。
罪犯:
亦稱“犯人”。被法院定罪處刑,而且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人。
衙役:
古代官署里的差役:三班衙役|忙喚了個心腹的衙役進來商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