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家分晉

三家分晉 san jia fen jin
詞典解釋
春秋晚期,晉國各世卿為奪取晉國政權相互兼并,至公元前453年,趙、韓、魏三家三分晉地,晉君成為附庸。前403年,周天子正式承認三家為諸侯。
相關解釋
附庸:
①古代指附屬于大國的小國,今借指為別的國家所操縱的國家。
②泛指依附于其他事物而存在的事物:語言文字學在清代還只是經學的附庸。
天子:
古以君權為神所授﹐故稱帝王為天子。
三分:
1.謂一分為三。
2.指三國史話。
3.十分之三。
奪取:
①用武力強取:奪取敵人的陣地。
②努力爭取:奪取新的勝利 奪取農業豐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