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離畢

夷離畢 yi li bi
詞語解釋
官名遼代置夷離畢院﹐掌刑獄﹐為北面官。設有夷離畢﹐左﹑右夷離畢﹐知左﹑知右夷離畢事等官。見《遼史.百官志一》。
相關解釋
官名:
①舊時稱在乳名以外起的正式名字。
②官銜。
百官:
1.古指公卿以下的眾官。后泛指各級官吏。
2.指人體上的各種器官。
北面官:
遼占領燕云十六州以后,為便于統治,建立起兩套官僚系統,“以國制治契丹,以漢制待漢人”。“國制”即原契丹官制,統稱北面官;漢制官統稱南面官。北面官均由契丹人充任,統治契丹人和漢族以外的其他族人;南面官由漢人和契丹人充任,統治漢人,管理州縣﹑租賦﹑軍馬等事。參閱《遼史.百官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