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極

民極 min ji
詞語解釋
民眾的準則。
相關解釋
民眾:
人民大眾:得民眾者得天下|喚起民眾千百萬。
準則:
言行等所依據的原則:行動準則|思想準則。

● 極(極) ji
◎ 頂端,最高點,盡頭:登極(帝王即位)。登峰造極。
◎ 指地球的南北兩端或電路、磁體的正負兩端:極地(極圈以內的地區)。極圈。北極。陰極。
◎ 盡,達到頂點:極力。極目四望。物極必反。
◎ 最高的,最終的:極點。極限。極端。極致。
◎ 國際政治中指綜合國力強,對國際事務影響大的國家和國家集團:多極化趨勢。
◎ 準則:為民立極。
◎ 疲乏:人極馬疲。
◎ 古同“亟”,急。
◎ 古同“殛”,殺或罰。
◎ 副詞:表示最高程度:極其。極為(wei )。
● 民 min
◎ 以勞動群眾為主體的社會基本成員:人民。民主。民國。民法。公民(在一國內有國籍,享受法律上規定的公民權利并履行公民義務的人)。國民(具有國籍的人)。
◎ 指人或人群:居民。民族。
◎ 勞動大眾的,非官方的:民間。民歌。民諺。民風。民情。
◎ 某族的人:漢民。回民。
◎ 從事不同職業的人:農民。漁民。
◎ 非軍事的:民品。民航。
◎ 同“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