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阿之宰

治阿之宰 zhi e zhi zai
詞語解釋
治:治理。治理東阿的地方官。后泛指有才能,治理有方的官吏。
相關解釋
有方:
1.猶四方﹐各方。有﹐詞頭。
2.有一定的去向﹑處所。
3.有道;得法。
東阿:
1.指三國魏曹植。植曾封為東阿王,故稱。
2.東隅。
3.指阿膠。中藥阿膠以產于東阿縣(今屬山東省)者為貴,因以代稱。
治理:
①控制管理:治理國家|治理企業。
②整治;整修:治理黃河。
官吏:
舊時政府工作人員的總稱。
地方官:
舊稱主管地方政務的官員。如知府﹑知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