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役 bu yi詞語解釋:
舊時州縣官署中從事緝捕的差役。
[runner (bailiff) seizing (arresting) criminals in a feudal yamen in the days of old] 舊指地方官府中捕捉犯人的差役
相關解釋:
差役:①封建朝廷強迫百姓承擔的無償勞役。
②舊時官府中供使喚的人:在衙門當差役。
緝捕:1.搜捕。
2.亦稱“緝捕使臣”。捉拿罪犯的衙役。
州縣:1.州與縣的合稱。
2.指州縣官。
從事:①做某事;參與某種事業:告養回籍,從事農耕|從事教育工作。
②處置;處理:依法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