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泉局

寶泉局 bao quan ju
詞語解釋
明清時管理鑄造錢幣的官署。詳“寶源局”。
相關解釋
鑄造:
將金屬熔化成液體后澆入模子里,經冷卻凝固、清理后獲得所需形狀的鑄件的加工方法。能制成形狀復雜的各類物件。
寶源局:
明清時管理鑄造錢幣的官署。元末至正二十一年(公元1361年),朱元璋于應天府設寶源局,掌管鑄錢之事。至明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在各行省設寶泉局,與寶源局同鑄“洪武通寶”錢,并禁止私人鑄錢。清承其制,以寶泉局屬戶部,寶源局屬工部。參閱《續文獻通考.錢幣五》。
管理:
①負責某項工作使順利進行:管理財務丨管理國家大事。
②保管和料理:管理圖書丨公園管理處。
③照管并約束(人或事物):管理罪犯丨管理牲口。
錢幣:
錢。多指金屬貨幣。
清時:
清平之時;太平盛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