蕃渾

蕃渾 fan hun
詞語解釋
吐谷渾與吐蕃。泛指我國西北部的少數民族。
相關解釋
少數民族:
指多民族國家內人口居于少數的民族,也有指外來移民的。在中國,有蒙古、回、藏、維吾爾、苗、彝、壯、布依、朝鮮、滿、侗、瑤、白、土家、哈尼、哈薩克、傣、黎、傈僳、佤、畬、高山、拉祜、水、東鄉、納西、景頗、柯爾克孜、土、達斡爾、仫佬、羌、布朗、撒拉、毛南、仡佬、錫伯、阿昌、普米、塔吉克、怒、烏孜別克、俄羅斯、鄂溫克、德昂、保安、裕固、京、塔塔爾、獨龍、鄂倫春、赫哲、門巴、珞巴、基諾等55個少數民族,人口約9132萬(1990年),占全國總人口8%。分布呈大雜居、小聚居格局。多有本民族語言文字,部分通用漢語文。宗教和自然崇拜有廣泛深刻的影響。社會發展較漢族緩慢,經濟比較落后,且發展不平衡。多從事農牧、漁獵生產。解放后,通過民主改革,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實現了各民族之間的團結平等。各少數民族與漢族一起走上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道路。
泛指:
1.謂手指輕彈琴弦。
2.謂不專指一事或一人。
吐谷渾:
1.古族名。古鮮卑族的一支。本居遼東,西晉時在首領吐谷渾的率領下西徙至甘肅﹑青海間,至其孫葉延時,始號其國曰吐谷渾。隋初,夸呂稱可汗,建都伏俟城。唐時,諾曷缽可汗曾來朝,受封號。后為吐蕃所并。
2.唐時泛指侵擾邊境的敵軍酋領。
3.復姓。本鮮卑族首領名,后遂為姓氏。見《魏書.官氏志》﹑《周書.異域傳下.吐谷渾》。
4.樂府名。本北朝馬上樂,周隋時與西涼樂雜奏,成為宮廷音樂,唐時猶存。
吐蕃:
公元七至九世紀,我國古代藏族所建政權。據有今西藏地區全部,盛時轄有青藏高原諸部,勢力達到西域﹑河隴地區。其贊普松贊干布﹑棄隸縮贊先后與唐文成公主﹑金成公主聯姻,與唐經濟文化聯系至為密切。吐蕃政權崩潰后,宋﹑元﹑明史籍仍習慣沿稱青藏高原及當地土著族為吐蕃,一作吐番。元中統間改稱烏斯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