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處

不處 bu chu
詞典解釋
1.不停留。
2.不據有;不居。
3.不能安居。
相關解釋
停留:
謂不繼續前進或移動。
據有:
占據﹐占有。
不能:
1.不可能:不能夠。
2.[方]不允許,不可以。
3.[方]不至于。
不居:
1.無人居住;不能居住。
2.不停留。
3.不占有。
安居:
古印度婆羅門在雨期禁足的習慣。后為佛教沿用,在古印度雨季的三個月(約5月至8月)里,禁止僧尼外出,說外出易傷草木小蟲,應在寺內坐禪修學,接受供養。這段時期稱“安居期”。在中國,安居期在夏歷四月十六日至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