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麻

押麻 ya ma
詞語解釋
監督宣讀詔書。唐宋任命大臣的詔書用黃白麻紙,故以麻為詔書的代稱。
相關解釋
大臣:
1.官職尊貴之臣。
2.清代用為官號。如內官有總管大臣﹑軍機大臣等﹐外官有參贊大臣﹑領隊大臣等﹐特遣的稱欽差大臣。至清末盡改各部尚書為大臣﹐侍郎為副大臣。現亦用作君主國家高級官吏之稱。
黃白:
1.淡黃色。
2.黃金和白銀。
3.指術士所謂煉丹化成金銀的法術。
4.黃色與白色。為正色。
5.指金印和銀印。
任命:
1.承命,接受命令。
2.指下命令任用。
3.謂聽任命運的支配。
監督:
①察看并督促:監督執行 接受監督。
②做監督工作的人:舞臺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