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

馬可 ma ke
詞語意思
馬可(1918-1976)作曲家。江蘇徐州人。河南大學肄業。1937年后從事抗日宣傳活動。1939年去延安,在魯藝音樂系任教。建國后歷任中央戲劇學院歌劇系主任、中國戲曲研究院音樂研究室主任及中國音樂學院副院長兼中國歌劇舞劇院院長。作有歌劇《白毛女》(與人合作)、秧歌劇《夫妻識字》,管弦樂《陜北組曲》及歌曲《南泥灣》、《咱們工人有力量》等二百余首。論著有《中國民間音樂講話》等。
相關解釋
識字:
1.認識文字。
2.謂知曉文字音義﹐精于訓詁。
工人:
個人不占有生產資料、依靠工資收入為生的勞動者(多指體力勞動者)。
咱們:
1.我;我們。指說話的一方。
2.統稱己方與對方。
河南:
1.指黃河以南地區。具體所指范圍廣狹有異。
2.秦漢時代稱今河套以南地區。
3.省名,別稱豫。省會鄭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