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俳

倡俳 chang pai
詞語解釋
1.亦作“倡排”。
2.奏樂和演歌舞雜戲的藝人。
相關解釋
歌舞:
唱歌和舞蹈的合稱:歌舞團 表演歌舞。
雜戲:
1.古代娛樂形式之一﹐包括百戲﹑雜樂﹑歌舞戲﹑傀儡戲等。又稱“雜伎”。
2.指從事雜戲之人。
樂和:
〈方〉快樂(多指生活幸福):日子過得挺樂和 人們辛苦了一年,春節的時候都愿意樂和樂和。
藝人:
1.亦作“蓺人”。
2.耕種的人。
3.有才藝的人。
4.指戲曲﹑曲藝﹑雜技等演員。
5.手工藝工人。
倡排:
見“倡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