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論

倍論 bei lun
詞語解釋
官吏頻犯贓罪,如所犯罪法不等,即以重贓之數并入輕贓,然后折半論罪,稱為倍論。
相關解釋
并入:
1.把個人或一個團體歸入較大的單位或團體中去。如:把聯邦德國師團并入大西洋防務體系。
2.和已經存在著的東西相合并。如:乙液并入甲液呈色的復雜化學過程。
稱為:
1.叫做。如:商品的普通銷售價格稱為市價。
2.用明確的名稱、術語或措詞把…叫做。如:這四部分在圖上被稱為A,B,C和D。
官吏:
舊時政府工作人員的總稱。
然后:
表示接著某種動作或情況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