漕司 cao si詞語解釋:
1.亦稱“漕運司”。
2.管理催征稅賦﹑出納錢糧﹑辦理上供以及漕運等事的官署或官員。北宋稱轉運司﹐南宋稱漕司﹐元代稱漕運司。
相關解釋:
以及:1.連詞。表示在時間﹑范圍上的延伸。猶言以至,以至于。
2.連詞。連接并列的詞﹑詞組或短句。
上供:1.唐宋時所征賦稅中解交朝廷的部分。
2.舊時用物品祭祖或敬神。
錢糧:1.錢財和糧食。
2.指田賦。舊時田賦﹐或征收粟帛﹐或折征銀錢﹐或二者并征﹐因稱。
3.泛指租稅。
4.指薪水。
5.迷信用品。指冥錢。
官員:經過任命的、擔任一定職務的政府工作人員(現在多用于外交場合)。
北宋:朝代,公元960-1127,自太祖(趙匡胤)建隆元年起,到欽宗(趙桓)靖康二年止。建都汴京(今河南開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