諧劇

諧劇 xie ju
詞語解釋
1.詼諧戲謔。
2.一種介于曲藝與戲劇之間的藝術樣式。流行于四川。演出時只有一名演員出場﹐扮演規定人物﹐通過演員與實際不存在的對象進行“對話”和交流﹐使觀眾明確角色的規定情境和假設在場的其他人物﹐以表達一定的故事情節。因運用幽默﹑風趣見長的四川方言﹐寓莊于諧﹐故名諧劇。
相關解釋
風趣:
幽默或詼諧的趣味(多指話或文章):他講話很風趣。
介于:
發生或處于兩事之間。如:介于一條河兩岸的巴黎。
對象:
①行動或思考時作為目標的人或事物:革命的對象 研究對象。
②特指戀愛的對方:找對象 他有對象了。
見長:
看著比原來高或大:一場春雨后,麥苗見長了 孩子的個頭見長。另見jianchang。
方言:
一種語言中跟標準語言有區別的、只在一個地區使用的話,如漢語的粵方言、吳方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