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足理由律 chong zu li you lv詞語解釋:
形式邏輯的基本規則之一。提出或證明一個命題,都必須有能夠表明它何以真實的理由。證明要求論據必須真實,并且從論據可以推出論題,這就是充足理由律的具體運用。
相關解釋:
論據:1.立論的根據﹐作者用來證明論點的理由和事實。
2.邏輯學指用來證明論題的判斷。
能夠:①表示具有某種能力或可能:我相信我能夠踐約|學習能夠使人長智慧。
②表示許可:預定下個星期一舉行的晚會,家屬也能夠參加。
要求:1.提出具體事項或愿望﹐希做到或實現。
2.所提出的具體愿望或條件。
必須:①表示事理上和情理上的必要;一定要:學習必須刻苦鉆研。
②加強命令語氣:明天你必須來。‖‘必須’的否定是‘無須’、‘不須’或‘不必’。
理由:事情為什么這樣做或那樣做的道理:理由充足 毫無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