慮囚

慮囚 lv qiu
詞語解釋
訊察記錄囚犯的罪狀。慮,通“録”。
相關解釋
罪狀:
罪名所包含的具體內容。如我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規定誣陷罪的罪狀是“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在日常語言中,用以指犯罪行為的具體狀況,如說:“該犯的罪狀令人發指”。
記錄:
①把聽到的話或發生的事寫下來:記錄在案。
②當場記錄下來的材料:會議記錄。
③做記錄的人:推舉他當記錄。
④在一定時期、一定范圍以內記載下來的最高成績:打破記錄 創造新的世界記錄。‖也作紀錄。
訊察:
訊問審察。
囚犯:
關押在監獄里的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