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尺 shi chi詞語解釋:
1.北周時用的尺。
2.市制長度的主單位。一市尺合一米的三分之一。市尺以上有市丈﹑市引,市尺以下有市寸﹑市分﹑市厘﹑市毫﹑市絲,均以十進。通稱尺。
相關解釋:
通稱:1.通常的稱呼。
2.一般的說法。
北周:北朝之一,公元557-581,鮮卑人宇文覺所建。參看〖南北朝〗。
時用:1.《易.坎》:“王公設險,以守其國。險之時用大矣哉。”王弼注:“非用之常,用有時也。”本指在特定時間的作用。后指為當世所用。
2.為世所用。亦指治世之才。
以下:1.表示位置﹑品第﹑級別﹑數量等在某一點之下。
2.表示時代在后的,猶言以后,以來。
3.猶而下。以,而,連詞。
4.指身份或地位低下。
5.指后面的話或文字。
以上:1.表示品第﹑數量﹑級別﹑位置等在某一點之上。
2.表示時代在前的,猶言以前。
3.指前面的話或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