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景帝 han jing di 詞語解釋:
漢景帝(前188-前141)即“劉啟”。西漢皇帝。文帝子。公元前157年繼位。繼續推行“與民休息”政策,改田賦十五稅一為三十稅一。為鞏固和加強中央集權進行“削藩”。平定吳楚七國之亂后,把諸侯王任免官吏的權力收歸中央。他同文帝統治時期歷史上并稱為“文景之治”。
相關解釋:
統治:依靠權勢控制、支配和管理;也指統治的權勢:推翻黑暗勢力的統治。
吳楚:1.春秋吳國與楚國。
2.泛指春秋吳楚之故地。即今長江中﹑下游一帶。
3.指吳地和楚地。比喻不同區域。
4.指漢高祖分封的吳楚諸侯國。
七國:1.指戰國時秦﹑楚﹑燕﹑齊﹑韓﹑趙﹑魏七國。
2.指漢景帝時吳﹑楚﹑趙﹑膠西﹑濟南﹑菑川﹑膠東七個諸侯國。因于公元前一四五年同時發動武裝叛亂,史稱“七國之亂”。
鞏固:①堅固;不易動搖(多用于抽象的事物):基礎鞏固政權鞏固。
②使堅固:鞏固國防鞏固工農聯盟。
平定:①平息紛亂;使安定:平定天下|平定海內|平定暴亂。
②穩定:他的情緒平定下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