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石經 fang shan shi jing詞語意思:
房山石刻經書。在北京市房山縣大房山中。明沈德符《野獲編.畿輔.房山縣石經》:“大房山,在京師房山縣境內,俗名小西天是也。隋大業間,僧靜琬募金錢鑿石為板,刻藏經傳后,至唐貞觀僅完《大涅盤》一部。其后法嗣繼其功,直至完顏時始成,貯洞者七,穴者二;封以石門,鎖以浮屠。”解放后,列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相關解釋:經書:指《易經》、《書經》、《詩經》、《周禮》、《儀禮》、《禮記》、《春秋》、《論語》、《孝經》等儒家經傳,是研究我國古代歷史和儒家學術思想的重要資料。
法嗣:1.佛教語。禪宗指繼承祖師衣缽而主持一方叢林的僧人。
2.指學藝等方面的繼承人。
一部:1.一支;一個部分。
2.中醫指人體的一個部位。
3.表數量。用于書籍﹑樂舞﹑車輛﹑機械等。
俗名:1.通俗的名稱,多有地方性,別于正式名稱而言。
2.僧道等出家前的本名,與出家后的“法名”相對。
經傳:原指經典和古人解釋經文的傳。泛指比較重要的古書:不見經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