録科 lu ke詞語意思:
清代科舉考試制度﹐凡科考一二等﹐及三等小省前五名﹑大省前十名準送鄉試外﹐其馀因故未考者﹐及在籍之監生﹑蔭生﹑官生﹑貢生名不列于學宮。不經科考者﹐均由學政考試﹐名為“録科”。經錄科錄取者即可參加鄉試。
相關解釋:
在籍:
1.謂在官籍上注名。
2.居于本籍。
參加:
1.交加。
2.加入某種組織或某種活動。
3.猶提出,表示。
學宮:
1.學校。
2.舊指各府縣的孔廟。為儒學教官的衙署所在。
不經:
1.不合常法。
2.謂不見于經典,沒有根據。
3.謂近乎荒誕,不合常理。
4.不禁;禁受不起。
考試:
通過書面或口頭提問的方式,考查知識或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