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察

禮察 li cha
詞語意思
唐宋時監察御史分察尚書省六部。其中對禮部的監察稱“禮察”。
相關解釋
監察:
監督各級國家機關和機關工作人員的工作并檢舉違法失職的機關或工作人員。
六部:
從隋唐開始,中國封建王朝的中央行政機構一般分為吏、戶、禮、兵、刑、工各部,統稱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