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官 ji guan詞語解釋:
主管財賦﹑百物會計﹑出納之官府。
相關解釋:
主管:1.主持管理。
2.掌管某種專門事務的職官。
3.管家。
4.指店鋪掌事人。
官府:①舊時稱行政機關,特指地方上的。
②稱封建官吏。
出納:企業、事業、機關、團體等單位里有關現金、銀行存款、票據、有價證券等的收付和保管工作的總稱。擔任這種工作的人員稱“出納員”,簡稱“出納”。按會計中內部牽制制度的要求,出納不得由會計人員兼任。
會計:1.監督和管理財務的工作,主要內容有填制各種記帳憑證,處理帳務,編制各種有關報表等。即以貨幣為主要計量單位,對企業、事業、機關、團體及其他經濟組織的經濟活動進行記錄、計算、控制、分析、報告,以提供財務和管理信息的工作。會計的職能主要是反映和控制經濟活動過程,保證會計信息的合法、真實、準確和完整,為管理經濟提供必要的財務資料,并參與決策,謀求最佳的經濟效益。會計的專門方法主要有:設置帳戶和帳簿,填制和審核會計憑證,復式記帳,成本計算,財產清查,編制會計報表和檢查、考核、分析會計資料等。
2.擔任會計工作的人員。
財賦:1.財貨貢賦;財貨賦稅。
2.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