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名

筆名 bi ming
詞語解釋
作者發表作品時用的別名,如魯迅是周樹人的筆名。
相關解釋
發表:
①向集體或社會表達(意見);宣布:發表談話 發表聲明 代表團成員已經確定,名單尚未正式發表。
②在刊物上登載(文章、繪畫、歌曲等):發表論文。
別名:
1.正名以外的名字;異名。
2.《荀子》中的邏輯術語。荀況把概念的基本屬種關系相對地分為“共名”和“別名”兩級。“共名”相當于屬概念,“別名”相當于種概念。
時用:
1.《易.坎》:“王公設險,以守其國。險之時用大矣哉。”王弼注:“非用之常,用有時也。”本指在特定時間的作用。后指為當世所用。
2.為世所用。亦指治世之才。
作品:
指文學藝術創作的成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