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ren min fa yuan詞語解釋:
中國的審判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設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軍事法院、海事法院等專門人民法院。
相關解釋:
海事:①泛指一切有關海上的事情。如航海、造船、驗船、海運法規、海損事故處理等。
②指船舶在海上航行或停泊所發生的事故,如觸礁、失火等。
個人:①一個人(跟‘集體’相對):個人利益服從集體利益集體領導同個人負責相結合。
②自稱,我(在正式場合發表意見時用):個人認為這個辦法是非常合理的。
各級:所有的或不同的級別。如:各級領導。如:各級政府。
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的國家機關。
審判權:法院根據法律規定審理和判決刑事﹑民事等案件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