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林匹克村 ao lin pi ke cun詞語解釋:
奧運會主辦國為參加者專設的住所。一般建于主體育場、練習場附近。1932年在洛杉磯舉辦的第十屆奧運會首次為參加者建造集中的宿舍,被稱為“奧林匹克村”。此后,奧林匹克憲章對奧林匹克村作了專門的規定。
相關解釋:
首次:第一次;頭一回。
專門:1.獨立門戶﹐自成一家。
2.指某一門學問。
3.專從事某事或研究某門學問。
4.專長。
憲章:1.典章制度。
2.引申指法度。
3.效法。
4.具有憲法作用的文件。亦指規定國際機構的宗旨﹑原則﹑組織的文件,如《聯合國憲章》。
建造:建筑;修建:建造房屋 建造花園。
奧運會:“奧林匹克運動會”的簡稱。詳該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