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 tu di shi yong quan
詞語解釋
依法取得的一定范圍土地在一定時期內的使用權利。在中國,企業、機關、團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公民,根據法律規定,并經有關單位批準,可以有償或無償使用國家所有或集體所有的土地。土地使用權在獲準使用期內可以依法轉讓,但土地本身不得買賣。
相關解釋
定時:
①按規定的時間;準時:定時吃藥定時起床。
②一定的時間:吃飯要有定時。
集體:
許多人合起來的有組織的整體(跟‘個人’相對):集體生活集體領導個人利益服從集體利益。
一定:
1.一經制定;一經確定。
2.固定不變;注定。
3.規定的,確定的。
4.必然;確實無疑。
5.表示堅決。多用于第一人稱。
6.某種程度的;適當的。
7.特定。
8.猶統一。
使用:
使人或器物等為某種目的服務:使用干部|使用工具|合理使用|共同使用。
公民:
具有或取得某國國籍,并根據該國法律規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