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幾里得幾何 ou ji li de ji he詞語解釋:
簡稱“歐氏幾何”。幾何學的一門分科。公元前3世紀,古希臘數學家歐幾里得把人們公認的一些幾何知識作為定義和公理,在此基礎上研究圖形的性質,推導出一系列定理,組成演繹體系,寫出《幾何原本》,形成了歐氏幾何。在其公理體系中,最重要的是平行公理,由于對這一公理的不同認識,導致非歐幾何的產生。按所討論的圖形在平面上或空間中,分別稱為“平面幾何”與“立體幾何”。
相關解釋:
立體幾何:研究立體圖形的性質(形狀、大小、位置等)的學科。
定義:對于一種事物的本質特征或一個概念的內涵和外延的確切而簡要的說明。
性質:事物本身所具有的與他事物不同的特征:問題的性質|社論帶有指導性質的。
體系:若干有關事物或思想意識互相聯系而構成的一個整體。
圖形:1.畫像,圖繪形象。
2.圖樣。在紙上或其他平面上表示出來的物體形狀。參見“圖樣”。
3.幾何圖形的簡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