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南 er nan詞語解釋:
1.指《詩》的《周南》和《召南》。
2.指周公﹑召公及其管轄的地區。
相關解釋:
管轄:管理;統轄(人員、事務、區域、案件等):管轄范圍丨直轄市由國務院直接管轄。
周公:1.西周初期政治家。姓姬名旦,也稱叔旦。文王子,武王弟,成王叔。輔武王滅商。武王崩,成王幼,周公攝政。東平武庚﹑管叔﹑蔡叔之叛。繼而厘定典章﹑制度,復營洛邑為東都,作為統治中原的中心,天下臻于大治。后多作圣賢的典范。參閱《史記.魯周公世家》。
2.春秋時天子之宰﹑卿士的通稱。
3.《論語.述而》:“子曰:‘甚矣吾衰也,久矣吾不復夢見周公。’”后因以“夢見周公”喻夜夢。或省作“周公”。
周南:1.《詩.國風》之一。后人認為《周南》所收大抵為今陜西﹑河南﹑湖北之交的民歌,頌揚周德化及南方。漢以后被作為詩教的典范。
2.代稱周公。因成周以南之地為周公旦的采邑,故稱。
3.地名。指成周(今河南洛陽)以南。《韓非子.說林下》:“周南之戰,公孫喜死焉。”一說即洛陽。參閱《史記.太史公自序》裴骃集解引徐廣注。
4.《史記.太史公自序》:“是歲天子始建漢家之封,而太史公留滯周南不得與從事。”后因以“周南”為滯留某地而毫無建樹之典。
地區:①指較大的區域范圍:沿海地區|發達地區。
②中國省、自治區根據行政管理的需要劃分的區域。包括若干個縣、自治縣、市。不是一級行政區域。設立行政公署,作為省、自治區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20世紀80年代起,有些地區撤銷,所管理的縣、自治縣、市改由地級市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