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胥之哭

包胥之哭 bao xu zhi ku
詞語解釋
包胥:春秋時楚國大臣申包胥。比喻到別國哀求援兵。
相關解釋
大臣:
1.官職尊貴之臣。
2.清代用為官號。如內官有總管大臣﹑軍機大臣等﹐外官有參贊大臣﹑領隊大臣等﹐特遣的稱欽差大臣。至清末盡改各部尚書為大臣﹐侍郎為副大臣。現亦用作君主國家高級官吏之稱。
別國:
由一國分化而成的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