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財產

個人財產 ge ren cai chan
詞語解釋
在我國,指公民通過勞動或其他合法手段取得的財產。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儲蓄、生活用品、文物、圖書資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及其他合法財產。其所有權歸公民個人。法律保護公民的合法個人財產。
相關解釋
合法:
符合法建規定:合法權利丨合法地位丨合法斗爭丨合理合法。
包括:
包含(或列舉各部分,或著重指出某一部分):語文教學應該包括聽、說、讀、寫四項,不可偏輕偏重我說 ‘大家’,自然包括你在內。
手段:
①做事的方法:手段強硬|毒辣手段。特指不正當的方法:耍手段。
②本事:正想當面請教您的手段。
法律:
由立法機關制定,國家政權保證執行的行為規則。法律體現統治階級的意志,是階級專政的工具之一。
牲畜:
三牲六畜的省稱。古時指牛﹑羊﹑豬為三牲,而六畜則包括馬﹑牛﹑羊﹑雞﹑犬﹑豬。后泛指人類飼養的獸禽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