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戰公約 fei zhan gong yue詞語意思:
1928年8月,美、法、英、日、意、德等十五國代表在巴黎簽訂的條約。規定要用和平方法解決國際爭端,但對于破壞公約的國家并沒有規定具體有效的制裁措施,因此該公約并無實際意義。
相關解釋:
措施:
1.設施;解決問題的辦法。
2.實施。
和平:
①指沒有戰爭的狀態:和平環境丨保衛世界和平。
②溫和;不猛烈:藥性和平。
③平靜;寧靜:聽了這番話,他心里和平了一些。
方法:
關于解決思想、說話、行動等問題的門路、程序等:工作方法學習方法思想方法。
制裁:
懲處:嚴加制裁|以法制裁。
對于:
介詞,引進對象或事物的關系者:我們對于公共財產,無論大小,都應該愛惜大家對于這個問題的意見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