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榻

置榻 zhi ta
詞語解釋
《后漢書.陳蕃傳》:“郡人周璆﹐高絜之士。前后郡守招命莫肯至。唯蕃能致焉。字而不名﹐特為置一榻﹐去則懸之。”后以“置榻”喻禮賢。
相關解釋
不名:
不直呼其名,表示優禮或尊重之意。
特為:
1.獨個兒干。
2.只是;不過是。
3.最為。
郡守:
郡的長官,主一郡之政事。秦廢封建設郡縣,郡置守﹑丞﹑尉各一人。守治民,丞為佐。漢唐因之;宋以后郡改府,知府亦稱郡守。
后漢書:
書名。紀傳體東漢史。南朝宋范曄著。全書一百二十篇,分一百三十卷。記載自公元23年至220年間的歷史,敘事喜以類相從。為研究東漢史的重要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