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
拼音:qì 注音: ㄑㄧˋ
部首:木 部外筆畫: 8 總筆畫: 12
五筆86/98:YCAS 倉頡: YITD 鄭碼: SZEF 電碼: 2757
筆順編號: 415412211234 四角號碼:00904 UNICODE:68C4
基本字義
"qì ㄑㄧˋ
- 見棄。
"
方言集匯
- 粵語:hei3
- 客家話:[梅縣腔]hi5ki5[海陸豐腔]hi5ki5[客英字典]hi5[寶安腔]hi5[客語拼音字匯]hi4ki4[沙頭角腔]ki5hi5[臺灣四縣腔]hi5ki5[陸豐腔]ki5hi5
《康熙字典》
- 《辰集中》《木字部》 ·棄 ·康熙筆畫:12 ·部外筆畫:8
- 〔古文〕棄《唐韻》詰利切《韻會》磬致切《正韻》去冀切,音器。《說文》捐也。《爾雅·釋言》忘也。《詩·周南》不我遐棄。《禮·冠禮·祝辭》棄爾幼志,順爾成德。*考證:〔《爾雅·釋詁》忘也。〕 謹照原書釋詁改釋言。〔《詩·召南》不我遐棄。〕 謹照原書召南改周南。
說文解字
- 《卷四》《部》 ·棄
- 捐也。從廾推棄之,從。,逆子也。棄,古文棄。,籒文棄。詰利切〖注〗臣鉉等曰:,他忽切。
English
reject, abandon, disc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