仞

拼音: rèn 注音:ㄖㄣˋ

部首:  部外筆畫: 3 總筆畫:5

簡體部首: 簡體部外筆畫: 3 簡體總筆畫:5

繁體部首:

五筆86/98:WVYY 倉頡:OSHI 鄭碼:NYS 電碼: 0105

筆順編號: 32534 四角號碼:27220 UNICODE: 4EDE



基本字義

rèn   ㄖㄣˋ
  1. 古代計量單位:一~(周尺八尺或七尺。周尺一尺約合二十三厘米)。山高萬~。
  2. 測量深度。
  3. 古同“韌”,堅韌。

方言集匯

  • 粵語:jan6
  • 客家話:[梅縣腔]niun5[寶安腔]ngiun3[客語拼音字匯]ngiun3

詳細解釋

  • rèn

〈名〉

  1. (形聲。從人,刃聲。本義:古代長度單位。周制八尺,漢制七尺)
  2. 同本義 [ren,an ancient measure of varying length]
    1. 仞,伸臂一尋八尺也。——《說文》
  3. 按,諸說不一
    1. 筑宮仞有三尺。——《禮記·祭義》
    2. 深八尺謂之洫,深二仞謂之澮。——《考工記·匠人》
    3. 太行、 王屋二山,方七百里,高萬仞。——《列子·湯問》
    4. 一片孤城萬仞山。——唐· 王之渙《涼州詞》
    5. 夫子之墻數仞。——《論語·子張》
  4. 春秋時楚地名,在今湖北省十堰市東 [Ren village]
    1. 子越自 石溪, 子貝自 仞以伐 庸。——《左傳》
  5. 用同“刃”。鋒刃,借指刀劍之類的兵器 [same as“刃”]
    1. 仞,通作刃。——《正字通》

詞性變化

  • rèn

〈動〉

  1. 測量深度 [fathom]
    1. 計丈數,揣高卑,度厚薄,仞溝洫。——《左傳》
  2. “認”的古字。
  3. 承認 [admit]
    1. 公理者,猶云眾所同仞之界域。——章炳麟《四惑論》
  4. 通“認”。辨認 [recognize]。如:仞識論(認識論)
  5. 認為,當作 [regard as]
    1. 非其事者勿仞也…。仞人之事者敗。——《淮南子·人間》
    2. 惟通州五代所置,向無郡名,政和末,始賜名 靜海,史家遂誤仞改州為郡矣。—— 清· 錢大昕《廿二史考異》
  6. 通“忍” [tolerate]
    1. 是故百姓冬不仞寒,夏不仞暑,作疾病死者,不可勝計也。——《墨子》
  • rèn

〈形〉

  1. 通“韌”。柔軟而堅固 [pliable but strong]
    1. 鞏用黃牛之革。——《易·革》。三國魏· 王弼注:“牛之革堅仞不可變也。”
  2. 通“牣”。滿,充滿 [full]
    1. 虛宮館而勿仞。——司馬相如《上林賦》
    2. 充仞其中者。——司馬相如《子虛賦》
  3. 又如:仞積(堆滿)

《康熙字典》

  • 《子集中》《人字部》 ·仞 ·康熙筆畫:5 ·部外筆畫:3
  • 《廣韻》《集韻》《韻會》《正韻》而振切,音刃。《孔安國曰》八尺曰仞。《禮·祭義》築宮仞有三尺。《前漢·賈誼傳》鳳凰翔於千仞。 又度深曰仞。《左傳·昭三十二年》仞溝洫。 又與認通。《列子·天瑞篇》天地萬物不相離,仞而有之,皆惑也。《註》仞卽認。《淮南子·人閒訓》非其事者,勿仞也。仞人之事者敗。 又與牣通。滿也。《司馬相如·子虛賦》充仞其中。 又地名。《左傳·文十六年》楚子貝自仞以伐庸。《註》仞入庸道。 一作軔。《孟子》掘井九軔。 《正字通》古以周尺八尺爲仞,中人之身,長八尺,兩臂尋之,亦八尺,兩足步之,亦八尺。度高深以仞,度短長以尋,度地以步。《小爾雅》四尺曰仞,王肅從之。包咸鄭謂七尺曰仞。《書》爲山九仞。《釋文》仞,七尺也。《應劭·漢書註》:五尺六寸曰仞。顏師古非之曰:八尺曰仞,取人申臂之一尋也。顏說與孔安國同,顏以八尺爲仞是也。《說文》以仞爲申臂一尋,非。一尋止六尺耳。或曰古尺短,周尺八尺,以今度之一寸,又減二分,應劭之說據漢尺也。《莊子·庚桑楚》步仞之丘註:七尺曰仞,亦非。

說文解字

  • 《卷八》《人部》 ·仞
  • 伸臂一尋,八尺。從人刃聲。而震切

  • 清代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 伸臂一尋八尺。按此解疑非許之舊。恐後人改竄爲之。尺部下云。周制寸尺咫尋常仭諸度量。皆以人之體爲法。假令尋仭同物。許不當舉之矣。諸家之說仭也。王肅、趙岐、王逸、曹操、李筌、顏師古、房玄齡、鮑彪諸人並曰八尺。而鄭周禮儀禮注、包咸論語注、高誘注呂氏春秋、王逸注大招招、李謐明堂制度論、郭璞注司馬相如賦用司馬彪之說、陸德明莊子釋文則皆謂七尺。淮南子原道訓注八尺。而覽冥訓注則云七尺。百仭者七百尺。證以呂氏春秋注則原道注可疑。近歙程氏瑤田通藝錄有說曰。言七尺者是也。楊雄方言云。度廣曰尋。杜預左傳仭溝洫注。度深曰仭。二書皆言人伸手以度物之名。而尋爲八尺、仭必七尺者、何也。同一伸手度物。而廣深用之。其勢自不得不異。人長八尺。伸手亦八尺。用以度廣。其勢全伸而不屈。而用之以度深。則必上下其左右手而側其身焉。身側則胸與所度之物不能相摩。於是手不能全伸而成弧之形。弧而求其弦以爲仭必不能八尺。故七尺曰仭。亦其勢然也。說文測下云。深所至也。玉篇云。度深曰測。測之爲言側也。余說與之合矣。玉裁謂。程說甚精。仭說可定矣。考工記。廣二尋、深二仭謂之澮。倘其度同八尺。何不皆曰二尋。如上文廣二尺、深二尺之例也。許書於尺下旣尋仭兼舉。尋者、八尺也。見寸部。則仭下必當云七尺。今本乃淺人所竄易耳。程氏又曰。小爾雅云四尺。應邵云五尺六寸。此其繆易見也。從人。刄聲。而震切。十二部。或借爲牣滿字。孟子。掘井九軔。借軔爲之。

English

ancient unit of measure (8 feet); 'fathom'


字典簡體版:https://www.kuaic.com/zidian/MTE0NQ==.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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