玦
拼音: jué 注音: ㄐㄩㄝˊ
部首:王 部外筆畫: 4 總筆畫:8
簡體部首:王 簡體部外筆畫: 4 簡體總筆畫:8
繁體部首:玉
五筆86/98:GNWY 倉頡: MGDK 鄭碼: CXGD 電碼:3777
筆順編號: 11215134 四角號碼:15180 UNICODE:73A6
基本字義
jué ㄐㄩㄝˊ
- 半環形有缺口的佩玉,古代常用以贈人表示決絕:絕人以~。
- 戴于右拇指助拉弓弦之器。俗稱“扳指”。
方言集匯
- 粵語:kyut3
- 客家話:[海陸豐腔]giet7[客英字典]get7giet7[臺灣四縣腔]giet7
詳細解釋
〈名〉
- (形聲。從玉,夬( guài)聲。本義:環形而有缺口的佩玉)
- 同本義 [pannannular jade ring]
- 玦,佩玉也。——《說文》
- 金寒玦離。——《左傳·閔公二年》。注:“如環而缺不連。”
- 佩之金玦。——《漢書·五行志》。注:“半環曰玦。”
- 捐吾玦兮湘中。——《楚辭·湘中》
- 絕人以玦,還人以環。——《荀子·大略》
- 通“決”。一種扳轉某物的工具,特指古時射箭套在右手拇指上用以鉤弦的器具 [thimble]
- 右佩玦。——《禮記·內則》。李調元補注:玦,半環也,即今之扳指
《康熙字典》
- 《午集上》《玉字部》 ·玦 ·康熙筆畫:9 ·部外筆畫:4
- 《唐韻》《集韻》《韻會》古穴切《正韻》居穴切,音決。《說文》玉佩也。《廣韻》佩如環而有缺,逐臣待命於境,賜環則返,賜玦則絕。義取訣。《史記·項羽紀》范增數以手循玦示項羽。《前漢·五行志》佩之金。《註》師古曰:半環曰玦。《白虎通》君子能決斷則佩玦。玦,環之不周也。 又射者著於右手大指以鉤弦者亦謂之玦。《禮·內則》右佩玦。《詩·衞風·童子佩韘傳》韘,玦也。《疏》玦,挾矢時所以持弦飾也。《釋文》玦,本又作決。《小雅》決拾旣佽。 又《詩話》紫玉玦茶也,烏玉玦墨也。《蘇軾·謝惠茶詩》空煩赤泥印,遠致紫玉玦。《孫莘老寄墨詩》近者唐夫子,遠致烏玉玦。 《集韻》或作璚。
說文解字
English
broken piece of j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