仳
拼音: pǐ pí 注音: ㄆㄧˇ ㄆㄧˊ
部首: 亻 部外筆畫:4 總筆畫: 6
簡體部首:亻 簡體部外筆畫:4 簡體總筆畫:6
繁體部首: 人
五筆86/98: WXXN 倉頡:OPP 鄭碼: NRRR 電碼: 0113
筆順編號:321535 四角號碼: 22210 UNICODE:4EF3
基本字義
pǐ ㄆㄧˇ
- 〔~離〕夫妻分離。特指婦女被遺棄而離去。
方言集匯
- 粵語:pei2
- 客家話:[客英字典]pi1pi2[寶安腔]pi3[海陸豐腔]pi2pi1[臺灣四縣腔]pi2pi1[客語拼音字匯]pi3pi3
- 潮州話:波衣2(比)
詳細解釋
〈動〉
- (形聲。從人,比聲。本義:分別,分離)
- 同本義 [part]
- 仳,別也。——《說文》
- 有女仳離。——《詩·王風·中谷有蓷》
- 又如:仳別(離別)
- 通“比”。并 [merge;combine]
- 仳,兩有端而后可。——《墨子·經說上》
- 又如:仳脅(駢脅,脅骨長成一片)
- 區別[distinguish]
- 仳,分判也。——《六書故》
《康熙字典》
- 《子集中》《人字部》 ·仳 ·康熙筆畫:6 ·部外筆畫:4
- 《廣韻》匹婢切《集韻》《韻會》《正韻》普弭切,音諀。離別之意。《詩·王風》有女仳離。 又《集韻》頻脂切,音毗。仳倠,醜女。《王充·論衡》衣儀仳脅。亦醜貌。
說文解字
- 《卷八》《人部》 ·仳
- 別也。從人比聲。《詩》曰:“有女仳離。”芳比切
- 清代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 別也。王風中谷有蓷傳云爾。從人。比聲。芳比切。十五部。詩曰。有女仳離。
English
separate, part compan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