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

拼音:   zhài   注音: ㄐㄧˋ ㄓㄞˋ

部首:   部外筆畫:6   總筆畫: 11

五筆86/98: WFIU   倉頡: BOMMF   鄭碼:RSBK   電碼:4385

筆順編號:35445411234   四角號碼:27901   UNICODE: 796D



基本字義

  ㄐㄧˋ
  1. 對死者表示追悼、敬意的儀式:~奠。~禮。~靈。~典。~掃。
  2. 供奉鬼神或祖先:~祖。~天。~祀。~灶。
  3. 使用(法寶):~起一件法寶。

英漢互譯

hold a memorial ceremony for   offer sacrifice to   wield  

方言集匯

  • 粵語:zai3
  • 客家話:[臺灣四縣腔]zi5[寶安腔]zi5[海陸豐腔]zi5[梅縣腔]zi5[沙頭角腔]zi5[客英字典]zi5[陸豐腔]zi5[東莞腔]zi5[客語拼音字匯]ji4

詳細解釋

〈動〉

  1. (會意。甲骨文字形,左邊是牲肉;左邊是“又”(手);中間象祭桌。表示以手持肉祭祀神靈。古人殺牲,一是為自己吃,再就是常把牲肉放在祭臺上,“祭”字就是有酒肉的祭祀,即牲祭。本義:祭祀)
  2. 同本義 [obit;offer a sacrifice]
    1. 祭,祀也。——《說文》
    2. 祭之為言索也。——《說苑·權謀》
    3. 祭者,薦其時也,薦其敬也,薦其美也,非享味也。——《谷梁傳·成公十七年》
    4. 無牲而祭曰薦,薦而加牲曰祭。——《公羊傳·桓公八年》注
    5. 祭者,所以追養繼孝也。——《禮記·祭統》
    6. 祭于公,不宿肉。祭肉不出三日。——《論語·鄉黨》
    7. 以靈鼓鼓社祭。——《周禮·地官》
  3. 又如:公祭死難烈士;主祭;陪祭;祭掃(祭祀并掃墓)
  4. 使用,舊小說中謂用咒語施放神秘武器 [wield]。如:祭起一件法寶來
  5. 另見 zhài

《康熙字典》

  • 《午集下》《示字部》 ·祭 ·康熙筆畫:11 ·部外筆畫:6
  • 《唐韻》《集韻》《韻會》子例切,音霽。《說文》祭祀也。從示,右手持肉。 又《尚書·大傳》祭之言察也。察者,至也,言人事至於神也。 又《孝經·士章疏》祭者,際也,人神相接,故曰際也。詳見《禮·記祭法祭統祭義》諸篇。 又《廣韻》《集韻》側界切《韻會》《正韻》側賣切,音債。周大夫邑名。 又姓,周公子祭伯,其後爲氏。

說文解字

  • 《卷一》《示部》 ·祭
  • 祭祀也。從示,以手持肉。子例切

English

sacrifice to, worship


字典簡體版:https://www.kuaic.com/zidian/MTQwODk=.htm


正在查字典的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