褫
拼音:chǐ 注音: ㄔˇ
部首: 衤 部外筆畫: 10 總筆畫: 15
簡體部首:衤 簡體部外筆畫:10 簡體總筆畫:15
繁體部首:衣 繁體部外筆畫:10 繁體總筆畫:16
五筆86: PURM 五筆98:PURW 倉頡:LHYU 鄭碼:WTPI 電碼:5972
筆順編號:452343321531535 四角號碼:32217 UNICODE: 892B
基本字義
chǐ ㄔˇ
- 剝奪:~奪(依法剝奪)。~革(革除,剝奪)。~職(革職)。~魄(使人失魂落魄)。
- 脫去,解下:解佩而~紳。
方言集匯
- 粵語:ci2
- 客家話:[臺灣四縣腔]cih3ti5[寶安腔]ci3[海陸豐腔]chi3ti5[客英字典]chi3ti5[梅縣腔]chii3chi3[客語拼音字匯]ci3
詳細解釋
〈動〉
- (形聲。從衣,虒( sī)聲。本義:奪去衣服)
- 同本義 [strip]
- 終朝三褫。——《易·訟》
- 念解佩而褫紳。——《雪賦》
- 乃褫豪民衣自衣。——明· 高啟《書博雞者事》
- 又如:褫衿(剝去衣冠。舊時生員等犯罪,必先由學官褫奪衣冠,革除功名之后,才能動刑拷問)
- 奪去 [take away from]。如:褫氣(奪氣,喪失氣勢)
- 革除 [abolish;get rid of]。如:褫奪(剝奪);褫官(革除官職)
- 扯住 [pull]。如:褫住(扯住)
- 廢弛 [abandon]。如:褫散(解散);褫落(脫落;掉下;廢弛敗落;解脫)
《康熙字典》
- 《申集下》《衣字部》 ·褫 ·康熙筆畫:16 ·部外筆畫:10
- 《唐韻》池爾切《集韻》《韻會》丈爾切,音豸。奪衣也。《易·訟卦》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疏》三見褫脫。 又《集韻》丑豸切,音。義同。 又《廣韻》衣絮編也。 又演爾切,音酏。福也。 又相支切,音斯。余支切,音移。義同。 又《韻會》直吏切,値去聲。解也,脫也。《荀子·非相篇》極禮而褫。《註》直吏反。 又《廣韻》直離切《集韻》知切,音馳。蓐衣又曰褫氊。*考證:〔《荀子·非相篇》極禮而褫。《註》讀去聲。〕 謹照原文讀去聲改直吏反。
說文解字
- 《卷八》《衣部》 ·褫
- 奪衣也。從衣虒聲,讀若池。直離切
English
strip, tear off, und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