謄
拼音:téng 注音: ㄊㄥˊ
部首:言 部外筆畫: 6 總筆畫:13
五筆86:UDYF 五筆98: UGYF 倉頡:FQYMR 鄭碼:UBS 電碼: 6187
筆順編號: 4311344111251 四角號碼:90601 UNICODE:8A8A
基本字義
(謄)
téng ㄊㄥˊ
- 轉錄;抄寫:~寫。~清。===漢英互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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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言集匯
詳細解釋
謄 téng〈動〉
- 照原稿抄寫清楚 [make fair copy]
- 謄,迻書也。從言,朕聲。——《說文》。按,謄錄字,元代始用之。
- 自剪短箋謄斷稿,不嫌墨淺字傾欹。——陸游文
- 又如:謄一遍;謄本(根據原本抄寫的本子)
《康熙字典》
- 《酉集上》《言字部》 ·謄
-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徒登切,音騰。《說文》迻書也。《徐曰》謂移寫之也。《玉篇》傳也。《正韻》移書傳鈔也。《元史·選舉志》謄錄試卷,每行移文字,皆用朱書。 又人名。崇謄,見《宋史·宗室表》。 本從舟。俗從月,誤。
說文解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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