芍
拼音: sháo 注音: ㄕㄠˊ
部首:艸 部外筆畫: 3 總筆畫: 6
簡體部首:艸 簡體部外筆畫: 3 簡體總筆畫: 6
繁體部首:艸 繁體部外筆畫:3 繁體總筆畫: 9
五筆86/98:AQYU 倉頡: TPI 鄭碼: ERS 電碼: 5342
筆順編號:122354 四角號碼: 44327 UNICODE: 828D
基本字義
sháo ㄕㄠˊ
- 〔~藥〕多年生草本植物,羽狀復葉,小葉卵形或披針形。夏初開大花,供觀賞,根可入藥。簡稱“芍”,如“赤芍”、“白芍”。
方言集匯
- 粵語:coek3zoek3
- 客家話:[海陸豐腔]shok7[寶安腔]zok7[臺灣四縣腔]sok7[東莞腔]sok8[客英字典]shok7chok7[梅縣腔]shok8[陸豐腔]shok7[客語拼音字匯]sog5sog6zog5
詳細解釋
另見 sháo
《康熙字典》
- 《申集上》《艸字部》 ·芍 ·康熙筆畫:9 ·部外筆畫:3
- 《唐韻》市若切《韻會》《正韻》職略切,音勺。《詩·鄭風》贈之以芍藥。《古今註》芍藥一名可離,故將離而後贈之。《本草釋名》芍藥,猶綽約也,此草花容綽約,故以爲名。 又《正韻》如灼切,音若。義同。 又《唐韻》《集韻》《韻會》胡了切,音皛。《爾雅·釋草》芍,鳧茈。《註》生下田,苗似龍鬚而細,根似指頭,黑色,可食。 又《唐韻》《正韻》七雀切《韻會》七約切,音鵲。《後漢·王景傳》廬江郡界有楚相孫叔敖所起芍陂稻田。《註》陂,在今壽州安豐縣東。 又《廣韻》都歷切《正韻》丁歷切,音的。蓮中子也。通的。*考證:〔《詩·衞風》贈之以芍藥。〕 謹照原書衞風改鄭風。
說文解字
English
peony; water chestnu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