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字義
fēn ㄈㄣˉ
- 區劃開:~開。劃~。~野(劃分的范圍)。~界。~明。條~縷析。~解。
- 由整體中取出或產生出一部分:~發。~憂。~心勞神。
- 由機構內獨立出的部分:~會。~行(háng )。
- 散,離:~裂。~離。~別。~崩離析。~門別類。
- 辨別:區~。~析。
- 區劃而成的部分:二~之一。
- 一半:人生百年,晝夜各~。春~。秋~。
英漢互譯
cent centavo centimo chon dispart marking minute rappen
方言集匯
- 粵語:fan1fan6
- 客家話:[沙頭角腔]fun1fun5[陸豐腔]fun6fun1[客英字典]fun1fun5[東莞腔]fun1[梅縣腔]fun1fun5bun1[寶安腔]fun1
- fun3
- bun1bin1[客語拼音字匯]bin1bun1fun1fun4[臺灣四縣腔]fun1fun5bun1[海陸豐腔]fun1fun6bun1
- 潮州話:hung1hung7
詳細解釋
〈動〉
- (會意。從八,從刀。“八”就是分;從“刀”,是以刀剖物,使之分開的意思。本義:一分為二)
- 同本義。分開,分成,分出,與“合”相對 [divide;separate]
- 分,別也。——《說文》
- 死生分。——《禮記·月令》
- 然則何以分之——《荀子·禮論》
- 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荀子·仲尼》
- 三首俱爛,不可識別。乃分其湯肉葬之。——晉· 干寶《搜神記》
- 江自湖口分一支為南江。——宋· 陸游《過小孤山大孤山》
- 文官武將…分兩行而入。——《三國演義》
- 又如:分合(分開與合并);分地(分割土地;分封土地);分間(分開,間隔);分灶(分家度日)
- 辨別,區分 [distinguish]
- 五谷不分,孰為夫子!——《論語·微子》
- 地也,你不分好歹何為地!——元· 關漢卿《竇娥冤》
- 又如:分絕(區別;分隔);分劃(區分;劃分);分殊(區分;區別);分年(區別年歲)
- 分給,分配 [distribute;assign;allot]
- 衣食所安,弗敢專也,必以分人。——《左傳·莊公十年》
- 而官與吏剖分矣。——清· 方苞《獄中雜記》
- 又如:分與(分給);分茅裂土(古代天子分封諸侯時,按封地方向用白茅包土給予受封者)
- 離開;離別 [part;leave]
- 執手分道去,各自還家門。——《玉臺新詠·古詩為焦仲卿妻作》
- 又如:分袂(分手、離別);分北(分離);分首(離別);分違(分隔。離別)
- 分派,委派某人到某一崗位上去或擔任某一職務 [assign]。如:分任務;分工作
- 分散 [disperse]
- 倍則分之,敵則能戰之。——《孫子·謀攻》
- 又如:分損(分散,減少);分披(披散;分散)
- 把…隔開成兩半 [halve]
- 當其南北分者,古長城也。——清· 姚鼐《登泰山記》
- 自非亭午夜分,不見曦月。——酈道元《三峽》
- 又如:分界牌(分別陽間和陰間(生和死)的界標);分墨(中分墨線。相當于設計圖的中心線)
- 排解,調和矛盾 [mediate]
- 天下未定,兩虎安得私斗,今日朕分之矣。——《后漢書》
- 分擔,共同承擔 [enter into]
- 己乃分城而守。——清· 邵長蘅《閻典史傳》
- 又如:分過(分擔過失、過錯);分謗(分擔別人受到的誹謗)
詞性變化
〈名〉
- 表示分數 [fraction]。如:三分之一;五分之四
- 計數單位的十分之一 [one tenth]。如:分貝;三分成績
- 節候名 [Equinox]。如:春分;秋分
〈量〉
- 時間單位,等于1/60小時,或60秒 [minute]
- 角度測量單位,等于1/60度或60秒 [minute]
- 長度單位,寸的十分之一 [1/3 centimetre]
- 舟首尾長約八分有奇。——明· 魏學洢《核舟記》
- 價值等于某貨幣單位百分之一的單位 [cent]
- 用數字表示的質量等級[score](如牲口或黃油的等級);常以100分為最高等級,并根據某種規定的方案,對一些指定的重要特征(如形態、皮毛的情況、香味等)分配分數,總分恰為100分
〈副〉
- 分頭;分別 [respectively;separately]
- 吾與足下分任之。——清· 梁啟超《譚嗣同傳》
- 分遣貝勒及它將略定東南郡縣。——清· 邵長蘅《閻典史傳》
- 又如:分置(分別設置);分統(分別統率);分掌(分管);分治(分別治理)
〈形〉
- 分出的(部分) [branch]。如:分店;分號;分行;分卡(分站)
- 通“紛”。亂,雜 [disorderly]
- 分其師眾,人既迷芒,必其將亡,亡之道也。——《管子·勢》
- 又如:分錯(紛亂錯雜)
- 另見 fèn
《康熙字典》
- 《子集下》《刀字部》 ·分 ·康熙筆畫:4 ·部外筆畫:2
- 《唐韻》府文切《集韻》《韻會》方文切,音餴。《說文》別也。從八刀,刀以分別物也。《易·繫辭》物以羣分。又《增韻》裂也,判也。又《廣韻》賦也,施也。《增韻》與也。又《玉篇》隔也。又《前漢·律歷志》一黍之廣爲一分。分者,自三微而成著,可分別也。又半也。《公羊傳·莊二年》師喪分焉。《荀子·仲尼篇》以齊之分,奉之而不足。又徧也。《左傳·哀元年》熟食者分,而後敢食。又與紛通。《荀子·儒效篇》分分乎其有終始也。《淮南子·繆稱訓》禍之生也分分。《註》猶紛紛。又《周禮·天官》以待國之匪頒。《註》匪讀爲分。又《唐韻》扶問切《集韻》《韻會》符問切,汾去聲。名分也。《禮·禮運》禮達而分定。又均也,分劑也。《禮·曲禮》分毋求多。又分位也。《漢諸葛亮出師表》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又《集韻》方問切,紛去聲。均也。《左傳·僖元年》救患分災。又《正韻》府吻切,音粉。《爾雅·釋器》律謂之分。《註》分音粉,律管可以分氣。又《韻補》葉膚容切,音豐。《曹植·七啓》太極之初,渾沌未分。萬物紛錯,與道俱隆。又葉膚眠切,音近徧。《班固·西都賦》九市開場,貨別隊分。人不得顧,車不得旋。災字原刻從。
說文解字
- 《卷二》《八部》 ·分
- 別也。從八從刀,刀以分別物也。甫文切
English
divide; small unit of time etc.